问题

下列关于清朝典卖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清朝将典契的回赎期定为30年,否则视为卖契

B.清朝的典契须经过缴纳契税和过割赋税方能成立

C.对于房屋出典后的风险责任,清律规定由典主承担

D.清朝以是否可以回赎作为典契和卖契的区分标准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D考查要点是清朝的典卖契约。根据乾隆十八年条例的规定,典与卖的区别表现在,凡为典契的,须在典契中注明回赎字样,凡为卖契的,须在卖契中注明永不回赎字样。对于乾隆十八年前的旧有契约,如果契约没有注明是否回赎字样的,三十年内可以回赎,或由典权人再向出典人支付一次“找价”,所有权归典权人;三十年以上的,尽管没有写明“绝卖”或注明回赎,不得再请求找价或回赎。可见,典与卖的重要的区别就是是否允许回赎。故D项表述正确。《户部则例》规定,典当契约约定的回赎年限不得超过十年,超过十年的,以买卖契约论,并交纳契税。故A项表述错误。不过要注意:宋朝对典卖契约的回赎期规定为三十年。清律规定,对于典当契约,无须经过官府加盖官印、缴纳契税和过割赋税。故B项表述错误。清律规定,出典的房屋失火焚烧,如果出典年限未满,由双方各出价一半合伙建造,典期延长三年,三年后出典人仍以原价回赎。如果出典人无力出资,由典权人出资建造,典期仍延长三年,三年后出典人按原典价的百分之一百四十回赎。相反,如果典权人无力出资,由出典人出资重建,则典期届满后,出典人按原典价的百分之六十回赎。双方均无力重建的,应将地基出卖,得价的三分之一归还出典人。可见,C项表述错误。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 下列关于法的作用的分类,表述正确的有( )。A.在不同社会和国家中,法的一般作用是相同的B.根据法作用的范围,将法分为整体作用与局部作用,其中法的局部作用各有不同特点和功能C.法的实际作用与立法时预期
  • 和唐朝相比,明朝婚姻制度的变化主要体现在( )。A.主婚权属于父母、祖父母,婚姻缔结要有婚书和聘礼B.强调婚姻礼俗,适龄者方可结婚C.同性、同宗无服亲及良贱不得为婚D.认定义绝注重婚姻关系本身的状况
  • 下列单行刑事法规属于北洋政府制定的是( )。A.《防止异党活动办法》B.《惩治盗匪法》C.《乱党自首条例》D.《边界禁匪章程》
  • 从法与国家关系的角度论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
  • 在影响心理发展的因素问题上,( )是二因素论者A.高尔登B.华生C.冯特D.斯腾
  • “请给我十几个强健而没有缺陷的婴儿,让我放在我自己特制的世界中教养……我都能任意训练他成为一个医生,或一个律师,或一个艺术家……”提出这一论断的人是( )A.高尔登B.华生C.弗洛伊德D.皮亚杰
相关内容
  • 29.8

    ¥45 每天只需1.0元
    1个月 推荐
  • 9.9

    ¥15
    1天
  • 59.8

    ¥90
    3个月

选择支付方式

  • 微信付款
郑重提醒:支付后,系统自动为您完成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元)

订单号:
支付后,系统自动为您完成注册
遇到问题请联系 在线客服

常用手机号:
用于找回密码
图片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短信验证码:
新密码:
 
绑定后可用手机号登录
请不要关闭本页面,支付完成后请点击【支付完成】按钮
遇到问题请联系 在线客服